家教机构对家长和教员隐瞒收取中介费是违法行为吗?
来源:黎婷 作者:黎婷 发布时间:2022-10-19 23:45:56 点击量:1984
您好,家教机构提供的一种居间服务。
行业内一般机构免费为家长提供满意的教员,对于推荐成功的教员,机构收取一定的信息服务费。
这种情况家长是否一定需要知晓,并不影响机构和教员达成的合作。通常大多数机构会在,教员接单前进行信息费沟通,只有在教员付了信息费之后,机构才会给家长推介教员,推介后试课成功,课时费家长正常向教员支付。
所以您说的隐瞒信息费,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成立的。
关于是否违法,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,居间是属于中介服务中的一种,因此在居间服务也是可以收取服务费的。但是对于居间服务费的收取也是有限制的。居间费用是指居间合同发生的费用。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,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,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。无论何种居间,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,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、协助作用的中间人。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;第一,所介绍的合同,必须成立;第二,合同的成立,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。只有两者同时具备,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。
关于居间的费用限额,目前我国的合同法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,属于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的结果。前提是合同内容必须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。
也有机构同时向家长和教员双向收取服务费的情况,这种情况下,如果机构单方面,隐瞒收费,那他的的费用最终从哪里收了?
依据上述的法律解释,可以理解,只要是家长愿意,教员愿意,机构双向收费法律上也没有限制。
综上,希望可以解开你心中的不惑,对你有所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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